TPBL 2024-25臺北台新戰神主場例行賽
📢售票時間:
主場例行賽購票時間|即日起至該場次比賽當日上午11:00止
FamiTicket全網購票網及FamiPort機台皆可購票;預售剩餘票券提供現場購票,賽前兩小時開放現場售票
♦場館地點:臺北和平籃球館 (臺北市大安區敦南街76巷28號)
♦開放場次:
📍座位票價:
💳卡友專屬優惠:購票時請選標註[台新卡友]、[新光卡友]之票種
★台新卡友購買[1F熱力席 、1F應援席、2F普通席]享9折折扣,每場限量1000張。
★新光卡之新光三越聯名卡友購買[1F熱力席 、1F應援席、2F普通席]享9折折扣,每場限量200張。
✅💳卡友平日主場賽事限定優惠
★台新卡友於平日賽事(2/7、3/5、4/16)購買[1F熱力席 、1F應援席]享買一送一優惠,需一次購買2張,方可享有優惠。每場各限量200組。
✅戰友同行價
號召戰友同行,[1F熱力席]三人同行買二送一,需一次購買3張,方可享有優惠。
[2F普通席]四人同行買三送一,需一次購買4張,方可享有優惠。
每場各限量100組,(此優惠僅限線上購買預售票)
✅學生族群&臺北市民
學生族群&設籍臺北市之市民購買[1F熱力席 、1F應援席、2F普通席]享優惠。
線上購買預售票享77折優惠;現場售票口購票享8折優惠。
●入場須出示身份證件及相關證件[小學生憑學籍名牌、國中(含)以上憑學生證]供查驗。
●未出示符合優惠票相關證件須於售票口補票方可入場。凡現場補票者,補票金額皆以現場原票價計。
✅親子戰出來
親子戰友套票組合:一大人+一孩童,可享[1F熱力席 、1F應援席、2F普通席]各區買一送一。
●此優惠僅限現場購買,一人限購一組,每場限量100組。
●孩童定義 : 國小六年級(含)以下,2012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之孩童。
●入場須出示健保卡/身份證件供查驗年齡使用。
✅現場購票使用台新PAY購買[1F熱力席 、1F應援席、2F普通席]享9折折扣。
🌟平日主場賽事限定
✅星光票
當日比賽第二節結束後,於現場購票可享[1F熱力席 、1F應援席、2F普通席]購票5折優惠。
✅學生日
憑學生證(小學生憑學籍名牌)現場領票入場,一人限領取一張2F普通席,限量兌換,換完為止。
※比賽前2日內,與比賽當日購買之票券,恕不接受個人因素退票
✨團體票券洽詢✨
單場次購買20張以上提供團體包票服務,亦可享有優惠票價,歡迎企業公司行號、一般團體及學生團體相約一起來看球!如欲購買團體票,請於賽事比賽日5個工作天前來信taipeimars.basketball@gmail.com訂購,並隨信附上聯繫資訊及欲訂購之場次及數量。
♦注意事項
1.預售剩餘票券提供現場購票,賽前兩小時開放現場售票。
2.卡友購票優惠僅可於FamiTicket全網購票網及現場售票;FamiPort機台僅收現金。
3.現場不提供選位服務,如該場預售售罄則不提供現場售票。
4.一人一票,憑票入場,孩童身高超過110公分(含),須購票入場。兒童身高未超過110公分(不含),可由一位購票者免費攜帶入場觀賞。(一位購票者限帶一名兒童,未購票之兒童恕不提供座位。)
5. 1F戰神席、Richart席席位因座位鄰近球場邊線,為避免比賽進行中存在之安全疑慮,一席位僅供一人入座,不開放無座位之孩童入座,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及相關規定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並保留最終說明及變更之權利。
6.場內全區採對號入座,請球迷依照票券上對應號碼入座,若有必要工作人員將視情況進行驗票對號作業。
7.響應環保建議以持電子票券為主,如選擇全家FamiPort取票需另支付取票手續費25元。
8.比賽開打日期3天前(不含開打日)受理個人因素退票(需酌收10%票價手續費),逾期恕不受理。
9.如無法遵守球場觀賽規範者,臺北台新戰神籃球隊有權取消其入場權益。
10.身心障礙/敬老票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若經需求評估需要必要陪同者,其必要陪同者以一人為限及持有敬老卡本人使用。不具前項資格者依法不得使用,如有冒用身障及敬老身分使用或違法轉讓者,主辦單位得處票價50倍之違約金沒收該票券。
※身心障礙/敬老票限購票本人憑證購買使用,入場時須出示身心障礙手冊(敬老票須出示敬老卡)查核身分,一經發現不實,主辦單位有權拒絕入場並拒絕任何退換票要求。凡現場補票者,補票金額皆以現場原票價計。
※新版手冊需於「必要陪同者優惠措施」有相關註記方可購買陪同席票券。
※入場時身心障礙手冊持有人與陪同者需同時入場並請備妥身障手冊查驗。
※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9條規定,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本人限購單場一組(含陪同者,共2張票券)得享有身心障礙/敬老票票價。恕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併行。
11.請勿將加油應援道具懸掛於球場內欄杆及放置於走道上,如無法遵守球場觀賽規範者,球團有權取消其入場權益。
12.不得在場館內吸菸、飲酒或攜帶玻璃瓶及其它危險物品進場;禁止攜帶大型旗幟、標語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具攻擊性標語;不得攜帶瓦斯汽笛、鞭炮、樂器類或容易製造噪音之加油器材物品進場。如無法遵守球場觀賽規範者,球團有權取消其入場權益。
13.臺北戰神籃球隊保有解釋、變更及增列相關條文之權利。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及相關規定,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
※購買票券前,請先了解並同意以上規範,如不同意請勿購買,以免產生不必要之糾紛及損害;當進行購票及退票作業時,將視同您已瞭解並同意遵守以上全部事項。
♦注意事項
1.單筆購票每次最多選購四張。
2.請仔細選購票種及座位,票券經售出,恕無法更換。
3.於FamiTicket全網售票網購票,選擇【全家取票者】,購買後即可至全家FamiPort取票。
4.請確實核對訂購內容,本票劵一經售出,表示台端同意支付本次交易的內容與價格,台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本次交易費用。
5.一人一票,憑票入場,孩童身高超過110公分(含),須購票入場。兒童身高未超過110公分(不含),可由一位購票者免費攜帶入場觀賞。(一位購票者限帶一名兒童,未購票之兒童恕不提供座位。)
6.入場憑證請小心保管,如發生遺失、燒毀、破損等情形,一概不予重新開票,請重新購買。
7.每張入場票券限一人及使用一次。
8.入場後中途離場者,須加蓋外出章,以利再入場。
9.為顧及觀眾安全及球場秩序,如攜帶幼兒觀賽時,務請妥善照顧避免意外發生。
10.如患有心臟病、氣喘、癲癇等疾病,務請儘量不要入場觀賞球賽,以免因刺激過度而發生意外。
11.如有乘坐輪椅者請至現場將由工作人員協助引導至指定區域觀賽。
12.不得攜帶寵物進入球場;入場後不得在觀眾席抽煙、飲酒,不得有妨礙比賽正常進行之行為;請勿將加油應援道具懸掛於球場內欄杆及放置於走道上;不得在場館內吸菸、飲酒或攜帶玻璃瓶及其他危險物品進場;禁止攜帶大型旗幟、標語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具攻擊性標語;不得攜帶瓦斯汽笛、鞭炮、樂器類或容易製造噪音之加油器材物品進場。如無法遵守球場觀賽規範者,球團有權取消其入場權益。
13.違反球賽安全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拒絕其入場或要求離場之權利,違規情節嚴重或影響公共安全者將移請警方處理。
14.欲使用卡友優惠,請選標註[台新卡友]、[新光卡友]之票種。
15.本演出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天災、地變、戰爭、罷工、法定傳染病、政府行為…等原因無法如期舉行,主辦單位有權延期或取消本演出,延期及取消、退換票等資訊,以主辦單位「臺北戰神籃球隊」FB/IG專頁及現場公告為準。
16.若因場館現場設備調整導致座位更動,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座位的權利。
17.請於購票前確認購票細節。並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票劵,以免自身權益受損,主辦單位保留認定票券真偽之權利。如因此發生無法進場或其他損害個人權益之事宜,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8.入場門票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賣他人,如經查獲依法究辦。
19.泰安產物保險為指定理賠公司,持票者若有理賠需求,請於事發當日主動告知工作人員;非因球賽發生意外(含突發性疾病)不予受理。
20.球隊相關資訊問題請洽「臺北戰神籃球隊」FB粉絲專頁。
21.其他購票相關問題請電洽FamiTicket客服諮詢專線02-6618-2822(客服時間:星期一~星期五9:00~17:00,適逢國定假日暫停服務)或聯繫客服信箱:fami080@familynet.com.tw為您服務。
22.臺北戰神籃球隊保有售票方式、售票區域及活動解釋變更及增列相關條文等權利。。
23.其他未盡事宜及相關規定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購票須知】
1.欲購票者,請先註冊並登入【FamiTicket 會員】始可開始購票,未完成註冊任證者,恕無法購票,建議購票前提早完成。
2.單筆訂單限購4張,可支援行動裝置購票。購票時選擇【電腦配位】可加速購票流程。
3.臺北戰神全主場採全區對號入座,請依照購買的座位入座。
4.購票時僅可選擇【電子票】及【全家取票】。
注意:選擇全家取票,每筆訂單需支付25元取票手續費。選擇電子票後不可更改為全家取票。
◎取票流程:訂單成立後,至全家FamiPort輸入「訂單編號」列印取票條碼單,每筆訂單編號取票手續費25元(跨區重新計算),於同店櫃檯過刷取票條碼單時以現金付款
5.付款完成之訂單,逾期未取票者視同售出,恕不接受退票或退費。
6.現場售票服務處恕無法提供取票服務,請於開演前自行至全家超商完成取票。
7.信用卡持卡人與訂購人必需相同,若因資料不同,導致後續訂單問題,請訂購人自行負責。未有信用卡者如需用他人信用卡付費 / 例如 : 子女需用家長的信用卡付費,則請家長加入會員,以新會員,以持卡人為訂購人身份進行訂票。
8.如果有退票票券,本系統將會自動釋出於系統上販售。
9.有鑒於網路拍賣風氣盛行,有許多來路不明的票券在拍賣網站出售競標,但這些票券來源不明、真偽難辨,票務糾紛層出不窮,為確保您的權益,請勿於拍賣網站或是其他非正式授權售票之管道購票,如發生無法順利觀看節目或其他損害個人權益之事宜,本售票系統恕不負責。
10.若有任何形式非供自用而加價轉售圖利之情事經查屬實者,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逕向警方檢舉。
【退票須知】
一、退票說明:
個人因素退票者酌收票價10%手續費,請於該場賽事3天前(不含比賽當日)申請,實體紙票請將退票資料寄至全網購票網,逾期恕不受理。比賽前(不含比賽當日)2天內,及當日購買之預售票,恕不接受退票。
※舉例:2024/11/2場次之票券,於2024/10/30截止收件,2024/10/31起不再收件。(比賽前2天內購買之預售票,恕不接受退換票。)
※收到退票至退費需25個工作天(不包含假日),若超過工作天數尚未收到退款,請來信至全網購票網信箱詢問。
◎退票資料:
票券正本、存摺封面影本(限台灣本地銀行或郵局)、聯絡人姓名、聯絡電話。(存摺封面影本須包含戶名、帳號、銀行名、分行號或分行名,不接受以手寫方式提供帳戶資料)。
二、退票方式:
*持票至全家FamiPort機台退票:
票券>運動>TPBL臺北戰神>退票>閱讀並同意相關條款>輸入退票者「手機號碼」>輸入票券條碼>確認退票明細>列印退費單>至櫃檯過刷
*於「網路購票」並以「信用卡付款」者,將以刷退至原購票之信用卡帳戶辦理,無法匯至其他帳戶
1.已取票劵者 :請將退票資料檢附「票券正本、購票信用卡號前後4碼、聯絡人姓名、聯絡電話。」以掛號郵寄或快遞至「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4號8樓A室 ,全網購票網 收」逾期恕不受理。
2.未取票劵者 :請至FamiTicket全網購票網>首頁下方>申請退票 (逾期恕不受理)
3.電子票券者 :請至FamiTicket全網購票網>首頁下方>申請退票 (逾期恕不受理)
※如電子票券已轉贈其他會員,請受贈會員將票券轉回原購票會員,方可由購票會員進行退票。
三、退款方式:
於「全家FamiPort機台購票」並以「現金付款」者,將以匯款退費。
於「網路購票」並以「信用卡付款」者,將以刷退至原購票之信用卡帳戶辦理,無法匯至其他帳戶
四、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天災、地變、戰爭、罷工、法定傳染病、政府行為…等原因無法如期舉行,主辦單位有權延期或取消本演出,延期及取消、退換票等資訊,以主辦單位「臺北戰神籃球隊」FB/IG粉絲專頁及球賽現場公告為準。
※購買票券前,請先了解並同意以上規範,如不同意請勿購買,以免產生不必要之糾紛及損害;當進行購票及退票作業時,將視同您已瞭解並同意遵守以上全部事項。
本契約已公告於全網購票網((https://www.famiticket.com.tw/)提供消費者預先審閱。
消費者於購票時均確認本契約已經消費者審閱不少於三日(售票日距比賽日三日以內者除外),消費者購票即同意受本契約拘束。
立契約書人
1. 消費者即向台新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購買本契約第一條定義票券之消費者;及
2. 臺北台新戰神籃球隊即台新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姓名:刁建生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94086509
電子信箱:taipeimars.basketball@gmail.com
地址: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11號2樓
第一條(定義)
1.1. 本契約所稱運動賽事票券(以下簡稱票券),指針對台新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所屬臺北台新戰神籃球隊(以下簡稱臺北戰神籃球隊)舉辦提供觀賞之主場賽事所公開銷售,並向消費者收取對價之無記名式(或記名式)單一場次票券(包含實體票券及電子票券)。
1.2. 前條約定票券之票價、運動種類、比賽時間、比賽地點、比賽隊伍、座次、銷售方式、預售期間、優惠方案事項,悉依全網購票網(https://www.famiticket.com.tw/)或賽事場所(以下合稱購票渠道)公告為準。臺北戰神籃球隊各場次之票券數量不得超出該賽事場所之容留觀眾席數管制總量,但賽事場所得容留觀眾席數與主管機關所定人數不同時,以主管機關所定人數為準。若有管制法規變動,臺北戰神籃球隊保有調整票券數量之權利。
1.3. 實體票券之購票證明係指:
1.3.1. 於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機台)取票者,係指超商繳費證明聯(即小白單);請注意超商繳費證明聯(即小白單)不等同實體票券,消費者繳付手續費後請等待超商店員印製實體票券。
1.3.2. 於賽事場所購票者,係指實體票券之購票證明聯。
1.4. 季票、套票及公關票依臺北戰神籃球隊相關規定辦理,不適用本契約之約定。
第二條(運動賽事內容及變動)
2.1. 臺北戰神籃球隊依據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規範舉辦各項賽事,消費者同意臺北戰神籃球隊得依據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規範變更、調整或取消各項賽事。
2.2. 臺北戰神籃球隊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低於廣告之內容。臺北戰神籃球隊比賽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
2.3. 臺北戰神籃球隊運動賽事之各該場次可出賽運動員或出賽隊伍,於比賽前發生變動時,將以臺北戰神籃球隊或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官方網站或社群平台公告變動後可出賽運動員或出賽隊伍名單及理由。未依前揭規定公告時,消費者得要求退費。
2.4. 前項約定之可出賽運動員指登錄名單之運動員,非指一定會上場比賽之運動員,臺北戰神籃球隊保有依賽事策略、運動員具體情況調整登錄名單之運動員是否上場比賽之權力。
第三條(購票規定、費用及付款方式)
3.1. 消費者購票時,應遵循下列購票規定:
3.1.1. 單筆購票每次最多選購四張。
3.1.2. 消費者(訂購人)與付款之信用卡持卡人必須相同,若因資料不同導致訂單問題,消費者應自行負責。消費者未持有信用卡而需以他人信用卡付費,請持卡人加入會員(例如:子女以家長信用卡付費,請家長加入會員,以新會員、持卡人為訂購人身份進行訂票)。
3.1.3. 請仔細核對訂購內容(含票種、座位、價格),票券經售出,視同消費者同意支付本次交易內容與價格,恕無法更換,且消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本次交易費用。
3.1.4. 請妥善保管實體票券及購票證明,如發生遺失、燒毀、破損等情形,除依本契約第5條約定辦理外,一概不予重新開票,請重新購買。
3.1.5. 賽事場所售票服務處無法提供網路訂購票券取票服務,請至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機台)取票。建議可於當天前往球場時再至超商取票,以減少遺失票券可能。
3.1.6. 票券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賣他人,若有任何形式非供自用而加價轉售圖利之情事經查屬實者,臺北戰神籃球隊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逕向警方檢舉。
3.1.7. 有鑒於網路拍賣風氣盛行,有許多來路不明票券在拍賣網站出售競標,消費者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票券,例如但不限於拍賣網站或其他非正式授權售票之管道購票,以免自身權益受損。臺北戰神籃球隊保留認定票券真偽之權利,消費者如因此發生無法進場或其他損害個人權益之事宜,臺北戰神籃球隊及售票系統恕不負責。
3.2. 票券之費用依購票渠道公告為準。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已出售之票券,雙方不得要求增減費用。
3.3. 消費者得依下列任一方式繳付購票費用:
3.3.1. 現金。
3.3.2. 信用卡(不限發卡銀行)。
3.3.3. 其他售票渠道提供之方式。
第四條(退票機制)
4.1. 票券售出概不接受退票;但消費者購票後,如有下列情事,得請求臺北戰神籃球隊退票(但以非供自用,購買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得不予退票):
4.1.1. 因下列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免收取退票手續費:
4.1.1.1.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之事由致比賽延期者,消費者於延期後之比賽日前提出退票請求。
4.1.1.2. 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天災、地變、戰爭、罷工、法定傳染病、政府行為等原因無法如期舉行,經臺北戰神籃球隊於「臺北戰神」FB/IG專頁及賽事場所現場公告為準,消費者於公告日起一個月內提出請求者。
4.1.1.3. 各該場次可出賽運動員或出賽隊伍於比賽前發生變動,且臺北戰神籃球隊未於球隊社群平台即時公告予消費者,消費者得於該場次賽事完成後1日內提出退票請求。
4.1.1.4. 臺北戰神籃球隊運動賽事如因法令規定容留人數調整,致消費者無法進場觀賞賽事,消費者得於賽事完成後1日內提出退票請求。
4.1.1.5. 臺北戰神籃球隊主題日活動廣告內容異動,且臺北戰神籃球隊未於球隊社群平台即時公告予消費者,致消費者權益受損,消費者得於賽事完成後1日內提出退票請求。
4.1.2. 因消費者個人之事由,退票手續費為票面金額百分之十(10%):消費者應於不晚於票券所載比賽日前(不包括比賽日當日)三日提出退票請求。例如,比賽日為113年11月2日,則得退票之末日為113年10月30日。
4.2. 各項退票作業如下:
4.2.1. 因下列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事由之退票作業:
4.2.1.1. 如遇因天候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致比賽無法進行,補賽日無須更改比賽場地之情形,消費者得持原票券(紙本、電子)觀看補賽場次或依本規定退票。
4.2.1.2. 如遇因天候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致比賽無法進行,補賽日須更改比賽場地之情形,該場次一律採退票方式辦理,恕無法憑原票券觀看原場次之補賽,退票方式如下:
(1) 電子票券將直接由系統於3個工作日內自動退票,如欲觀看之後場次請重新購票。
(2) 預售票紙本票券退票請注意原延賽日之退票公告。
(3) 現場購買之紙本票券請於當天宣布延賽後1小時內至現場售票口辦理退票;如超過現場退票時間限制,可於延期後之比賽日三日前(不含比賽當日)將現場購票之完整紙本正本票券並檢附「退款帳戶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須包含戶名、帳號、銀行名、分行號或分行名(限台灣本地銀行))、姓名、聯絡電話」掛號郵寄至「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11號2樓 臺北戰神籃球隊-票務部門 收」,掛號郵戳日期為憑,請勿以平信方式寄出,逾期或以掛號以外方式寄送恕不受理。於20個工作日內扣除匯款手續費後匯至指定帳戶。但以非供自用,購買票券而轉售圖利者,不予退票。
4.2.1.3. 若補賽日期尚未宣布,預售票退票期限將延至聯盟公佈補賽日後之補賽日前。
4.2.1.4. 超商取票手續費恕不退回(但不加收退票手續費)。
4.2.2. 因消費者個人事由之退票作業:
4.2.2.1. 距比賽日二日內,恕無法因個人因素申請退票。
4.2.2.2. 因事退票均需收取票價10%手續費。
4.2.2.3. 付款完成之訂單,逾期未取票者視同售出,恕不接受退票或退費。
4.2.2.4. 超商取票手續費恕不退回。
4.2.2.5. 系統將會於20 個工作日內將票款扣除10% 手續費後之金額,退到消費者網路購票付款之信用卡帳戶或匯款銀行帳戶。
4.3. 如果有退票票券,會自動釋出於系統上販售。
4.4. 網路購票系統將會於 20 個工作日內將票款全額退到網路購票付款之信用卡帳戶或匯款銀行帳戶;現場購票者應於宣布延賽後一個小時內至現場售票窗口辦理退票,現金購買者,以現金退還消費者,信用卡購買者,將會於 20 個工作日內將票款全額退到購票付款之信用卡帳戶或匯款銀行帳戶。
第五條(票券毀損、滅失及遺失入場機制)
5.1. 實體票券毀損、滅失及遺失時,消費者應出示下列證明,始得入場:
5.1.1. 購買證明(賽事場所現場購票者,應出具實體票券之購票證明聯;網路購票於超商取票者,應出具超商繳費證明聯)。
5.1.2. 購買記名式實體票券之消費者,應另行出示身分證明(附有相片之我國國民身分證、駕照或外國護照)文件。
5.1.3. 購買劃位式無記名實體票券之消費者,須另無其他該場次座位之票券持有人入場始得入場。
5.2. 電子票券並無毀損、滅失及遺失情事,不適用前條之約定。
第六條(入場規範)
6.1. 為維護運動賽事品質、出賽運動員及其他觀賞者權益,消費者入場應遵循下列規範:
6.1.1. 消費者入場應出示票券。實體票券應出示實體票券,實體票券毀損、滅失及遺失除依本契約第5條約定辦理外,恕不補發。電子票券入場驗證僅接受售票APP原版動態電子票券QR CODE,照片截圖或列印等方式皆不受理(入場時請保持手機網路暢通)。
6.1.2. 一人一票,憑票券入場,孩童身高110公分(含)以上,須購買票券入場。兒童身高未超過110公分(不含),可由一位購票者免費攜帶入場觀賞。(一位購票者限帶一名兒童,未購票之兒童恕不提供座位。)
6.1.3. 票券限使用一次。本券於比賽中請妥善保存,入場後中途離場者,須加蓋外出章,以利再入場,未蓋者視為離場。
6.1.4. 票券限票列當場次使用。特定場次賽事(例如但不限於國際賽事或主題日),如有特殊入場規範,悉依購票渠道之公告為準。
6.1.5. 各項優惠票券應依臺北戰神籃球隊規定,出示相關證件購買或兌換,並於入場時出示相關證件;如未攜帶證件,請至售票口補票再行入場。相關證件例如:學生證、殘障手冊、身分證等。身心障礙者之陪同者需與身心障礙者持票券一同入場,如有乘坐輪椅者,請至現場將由工作人員協助引導至指定區域觀賽。
6.1.6. 若因場館現場設備調整導致座位更動,臺北戰神籃球隊保留更換座位的權利。
6.1.7. 為顧及觀眾安全及球場秩序,如攜帶幼兒童時,成人應全程陪同並務請妥善照顧避免意外發生。
6.1.8. 如患有心臟病、氣喘、癲癇等疾病或孕婦,務請評估自身情況及相關風險後,再入場觀賞球賽,以免因刺激過度而發生意外。
6.1.9. 消費者明白自身與相關之未成年參與者為自願入場,並了解參與本球賽有潛在受傷(或致死可能)及隨身物品毀損之可能性。消費者出示票券入場觀賽,即為同意並承擔自身及相關未成年參與者,有於比賽過程及前後過程(包括但不限於熱身練習、中場表演、餘興節目或散場等)相關活動中,因包括但不限於球員拯救界外球、肢體推擠至場外之相關肢體碰撞或拋射彩帶、贈品之娛樂性物體,及因其他觀眾不當或過失行為受傷之風險。倘若於場內受傷或隨身物品毀損之發生,臺北戰神籃球隊已向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詳見第七條。
6.1.10. 未經聯盟、球團准許,禁止使用攝影器材於場內錄影及使用相關儀器蒐集球員資料。
6.1.11. 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及臺北戰神籃球隊得不受地域限制、永久性且無償利用或授權他人使用,任何出現於實況直播、電視轉播、錄音廣播、攝影、錄影、錄音等重製球賽過程相關方式之消費者攜帶兒童及身心障礙陪同者肖像、姓名、聲音、評論或其他相關權利,並進一步以包括但不限於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重製等方式,全部或一部使用該內容。
6.1.12. 消費者不得攜帶寵物進入球場(臺北戰神籃球隊另有申請活動主題日並公告者,不在此限)。
6.1.13. 消費者禁止攜帶任何政治性標語或旗桿入場,違反者主辦單位及執法人員有權驅離現場,台北和平籃球館場館內均禁止吸菸、飲酒,禁止拋撒紙花、攜帶大型旗幟與標語、瓦斯汽笛、 鞭炮、樂器類或容易製造噪音之加油器材,禁止攜帶玻璃瓶或其他危險物品入場。離場時請將垃圾拿至垃圾桶丟棄,請勿隨意丟棄。
6.1.14. 消費者不得有妨礙比賽正常進行或意圖與球賽參與者接觸之行為,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具攻擊性之標語。違反規定且經勸阻無效者,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及臺北戰神籃球隊有權要求消費者離開球場。
6.1.15. 消費者違反票券使用規則及安全規定者,臺北戰神籃球隊得拒絕消費者行使票券之權利,違規情節嚴重且或影響公共安全者,將移請警方處理。
6.1.16. 防疫期間,臺北戰神籃球隊有權要求觀眾入場配合政府規範實名(聯)制,並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例如但不限於,配戴口罩、量體溫、酒精消毒,以保障觀賞球賽的安全,敬請配合。防疫規範依照政府規定實施,詳情請鎖定「臺北戰神」FB/IG專頁入場公告。
6.2. 臺北戰神籃球隊保留會員贈品、權益解釋及變更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及相關規定以臺北戰神籃球隊公告為主。
第七條(保險)
7.1. 臺北戰神籃球隊已向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為新臺幣六千六百萬元。
7.2. 前項約定之保險項目及金額如下:
7.2.1.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六百萬元。
7.2.2.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三千萬元。
7.2.3. 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三百萬元。
第八條(消費爭議)
8.1. 若消費者有票券消費爭議,可向臺北戰神籃球隊提出,臺北戰神籃球隊將於收到消費爭議通知後儘速調查,並向消費者提出說明妥處。
第九條(一般條款)
9.1. 關於票券之權利義務,依本契約約定;若本契約未約定者,悉依相關法令規範暨誠信原則辦理。
9.2. 本契約內容如有異動,悉依購票渠道公告為準;除為履行法令變更所定義務或更有利於消費者權益外,已出售票券之權利義務均依出售票券時之本契約版本為準。
9.3.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或民事訴訟法有關管轄法院之規定。